房產抵押到期后自動解除抵押嗎?


房產抵押到期后自動解除抵押嗎?

抵押人的抵押房屋可以為債務提供擔保,抵押房屋應當簽訂抵押合同,載明有擔保債權的種類和數額、主要債權的履行期限等。,這將在抵押登記后生效,那么房產抵押到期后自動解除抵押嗎?錦盾鄭州律師事務所解析:

1.房產抵押到期后自動解除抵押嗎。

《民法典》規定,主債權存在的,抵押權也就存在,所以抵押權消滅后主債權仍然存在的,抵押權不會自動解除。

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

第三百九十三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擔保物權消滅:

(一)主要債權消滅;

(二)擔保物權的實現;

(三)債權人放棄擔保物權的;

(四)法律規定的其他擔保物權消除的。

第四百條設置抵押權,當事人應當書面簽訂抵押合同。

抵押合同一般包括以下條款:

(一)有擔保債權人權利的類型和數額;

(二)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期限;

(三)抵押財產的名稱和數量;

(四)擔保范圍。

二、住房抵押貸款的特點。

(1)住房抵押是原債權債務關系的擔保,是主合同,住房抵押是從合同開始的,基于原主合同的合法有效存在,不能獨立存在。

(2)抵押房屋可由抵押權人或抵押人保管,一般由抵押人保管。保管人應當妥善保管抵押房屋。

(3)有債務清償義務的一方不履行債務時,抵押人可以直接行使抵押權,而不必依靠債務人的行為來實現其權利。

(4)抵押財產必須是房屋,抵押人可以是債務人或第三方。抵押人必須擁有抵押房屋的所有權。抵押房屋為國有房屋的,抵押人必須有權處分抵押房屋。

(5)房屋抵押貸款設置一般采用書面形式,應明確規定擔保范圍。

(6)抵押人抵押房屋后,不喪失房屋所有權。因此,房屋意外滅失的風險由抵押人承擔。

(7)住房抵押是一種擔保物權。抵押人未經抵押權人同意將抵押房屋轉讓給第三方的,抵押權人對抵押房屋有索賠權的,抵押人應當承擔受讓人受到的損失。

房產抵押到期后自動解除抵押嗎?主債權消滅的,抵押權消滅。房屋抵押期滿,導致主債權消滅的,抵押權隨之消滅。抵押人可以向房地產登記部門申請注銷抵押登記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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